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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中国金融》|规范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行业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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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信息服务是一个特定概念,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数据的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涵盖财经资讯IM体育、金融数据、分析报告、交易模型等多种形式,对金融用户分析市场动态、预测市场前景、控制市场风险等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的推进和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国内金融用户对金融信息的需求大幅增长。作为助推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目前,国内金融用户使用的金融信息服务产品主要来自彭博、路孚特等国际知名金融信息服务商,以及万得资讯、同花顺等为代表的国内金融信息服务企业。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将从证券交易所等各类金融信息来源机构获取的资讯、数据等基础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开发成各种金融信息服务产品,提供给金融市场用户,包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帮助用户方便快捷地作出投资决策,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与此同时,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也面临内容把关不严、安全存在隐患以及发展相对滞后等一些突出问题与挑战。加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监管,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稳定我国金融市场、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出现了如万得资讯、同花顺、“雪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依托本土金融资源优势、语言优势及价格优势,在国内市场取得一定份额。但国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由于起步晚、规模小、经验少,与一些行业领先的国际金融信息服务巨头相比,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行业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凭借其挖掘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在债券和外汇交易市场报价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以及强大的交易平台服务,在金融信息服务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相比之下,由于技术水平有限,国内机构提供服务的专业性明显不足,数据分析能力和交易功能不强等弱点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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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受限于海外金融数据覆盖率低、中文界面语言劣势等,国内信息服务终端用户以本地金融用户为主,国际化服务水平普遍较低,平台跨国交易能力不足,国际影响力有限。

  最后,国际大型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整合方案,不仅包括专业财经新闻资讯,还提供多媒体在线数据库、在线金融交易平台、风险管理系统等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国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更多的是单一功能金融信息提供商,业务范围较局限,多元化服务水平较低,综合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内容把关不严是多数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通病”。金融信息引导市场交易和金融舆论,能够影响资本流向、投资者信心和经济决策。一旦出现误导性信息,容易引发金融市场波动,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一是散布不实金融信息。部分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存在散布虚假或敏感市场信息、炒作金融市场风险等行为,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二是错误解读金融政策。部分金融信息存在对经济政策的错误解读,会导致人们错误消极地理解当前的经济形势,形成错误的市场预期等,也阻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挥效用。三是传递负面市场信息。部分金融信息转载自对中国市场的负面报道,增加市场负面情绪,破坏市场信心,不利于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四是存在传播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等风险。

  数据安全隐患威胁用户资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金融信息服务过程中,信息违规收集、信息泄露、虚假交易风险等时有发生。比如,个别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存在过度采集用户账号、资产等敏感财务数据的现象;部分机构系统安全性不高,安全意识不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这容易导致一些重要的金融数据在存储和分发过程中遭到泄露,给个人财富或企业利益带来损失;金融信息主要依托于金融信息服务商终端、专业即时通信工具、“点对点”邮件等互联网渠道进行传播,由于终端费用昂贵、需要实名制注册等,使用门槛较高且系统相对封闭,许多国内金融用户也通过QQ、微信等一般网络通信工具寻求报价信息、进行交易谈判等。这些通信工具用户基数庞大,但是未能实名制,存在虚假交易和违规交易风险。

  行业整体发展落后,影响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话语权。英美等国家老牌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依托其本国历史悠久、成熟发达的金融市场资源,在全球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一直占据垄断优势,仅彭博、路孚特两家大型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就占据了一半以上市场份额,也为国内市场用户带来了更加准确和全面的国际资本市场金融信息。同时,国内机构受限于自身国际市场数据的覆盖面较窄,经常扮演境外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信息传递者的角色,加之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海量信息的甄别过滤能力不足,增加了我国金融体系外部输入性风险,也不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话语权。

  为了强化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管理举措。

  制定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管理规定。2018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旨在加强金融信息服务内容管理,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质量,促进金融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

  不断推动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2019年,国家推荐性标准《信息安全技术金融信息服务安全规范》发布并实施,聚焦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技术标准,大大推动了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步伐。但是该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是对金融信息服务商行为规范的参考和指导性规范,其推广和落地需要一定时间。

  对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实行许可管理。早在2009年,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需先申请相关许可。一方面,积极引导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合法合规开展服务;另一方面也对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如外资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影响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等。

  跨部门监管模式在摸索中前行IM体育。仅就金融信息本身而言,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对行业上游金融机构自有金融信息进行监督,对行业下游金融用户使用金融信息的行为提出监管要求。但除了金融属性,彭博以及一些财经资讯类服务机构等都具有媒体属性和互联网属性,金融信息服务本身是一种信息服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作为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主要监管部门,指导国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发展,对境外金融信息服务机构进行许可管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自有的多重属性为统筹监管带来难度。

  强化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现行的行业管理措施主要是行业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缺乏法律层面的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下一步应不断推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强化金融信息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和自我安全管理,继续加强行业相关许可管理,积极引导境外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更好地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加大技术投入提升系统性信息监测能力,对风险信息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管理,推动建立不良信息监督举报机制等。

  统筹协调管理,避免监管盲区。推动加强跨部门沟通和统筹协调,完善金融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有效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监管模式,避免监管盲区。

  普及国内金融信息用户风险防范教育。通过组织行业用户专项金融信息风险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等,做好金融信息服务用户安全提醒和防范意识教育。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意识,提升虚假错误信息分辨能力,避免成为传播不良信息的通道。形成部门统筹监管、服务主体自我监督和服务对象自我防范三位一体的行业管理闭环。

  营造良好的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和信息技术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行业数据和资讯采集效率、即时信息推送时效、数据挖掘与加工能力、收益预测和风险预测能力等,推动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创新发展。力求通过科技手段打造更便捷、成本更低、系统性风险更小的金融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国内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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