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养老金融发展专属文件:提出五个短期目标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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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短期、长期提出了福建省发展养老金融的目标,要求着力发挥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IM体育官方行业学会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凝聚破题攻坚合力,谱写养老金融大文章的“福建答卷”。

  《意见》将养老金融定义为三个部分:以养老金的制度化储备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养老金金融、以为养老产业提供含投融资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产业金融、以非制度化养老金储备管理和养老财富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金融。

福建发布养老金融发展专属文件:提出五个短期目标

  为此,《意见》从提升养老金金融供给质效、补齐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短板、促进养老服务金融加快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举措。

  “通过提高我省金融机构养老金融工作质效,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金融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助力福建省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表示。

  养老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金融工作对行业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将养老金融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做好前瞻的长远科学规划。短期内首先统筹解决好当前养老金融重点领域的工作短板。整合各方资源,加强顶层设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各项养老金融政策措施从无到有、配套衔接,增强养老金融工作发展的合力。

  同时,要立足福建省不同地区人口结构变化、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禀赋和历史文化底蕴,推动金融机构明确服务领域和工作重点,优化养老金融资源配置,改进机制、产品及服务,制定特色化的养老金融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养老金融工作目标,避免数据的盲目攀比和资源的无效投入,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民生福祉和促进福建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一是工作开展有规划。各金融机构应制定养老金融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举措和督办考核措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表示,各机构应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中长期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并在2024年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上报省局对应机构监管处室或属地监管分局。

  二是工作运行有机制。初步建立养老金融工作机制,确定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三是工作监测成体系。针对养老金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监测指标体系,实施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监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表示,各监管分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有利于推进养老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底层设计。在2024年5月6日前向该局养老金融工作牵头处室报送辖区养老金融发展年度工作方案或相关安排。在2024年5月底前建立辖区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和季度报告制度,开展跟踪监测。

  四是工作短板有突破。锚定辖区金融机构在养老金融领域的明显短板,如养老金产品供给不足、养老产业融资支持乏力等,指导行业加大资源投入、加强调研分析、优化工作方式,在年内取得阶段性突破。

  五是发展环境有改善。开展一系列养老金融宣传、消费者教育和社会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养老金融的认知和金融素养,持续完善有利于养老金融发展的社会环境。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尽快明确养老金融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目标,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养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养老金融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建立与养老金融工作长期性、稳定性、普惠性相匹配的资产配置、风险控制、销售管理、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等内控制度,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加大养老金融业务比重,提升基层员工开展养老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鼓励各监管分局先行先试,结合各地养老事业发展的重心、特色资源或者优惠政策,找到金融支持对接的触点,搭建金融资源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桥梁,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敢贷、不想贷、不会贷”问题,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反映养老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和实际需求,助力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推动政策。依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专项债、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为辖区银行保险业参与养老金融工作争取财政补贴等。

  《意见》养老金融划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并从提升养老金金融供给质效、补齐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短板、促进养老服务金融加快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举措。

  养老金金融方面包括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发展,积极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业务,加强养老金融试点业务发展。

  与其他省份(四大直辖市除外)不同,《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显示,福建省是唯一一个在全域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的省份,为此即将在全国扩围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基本不涉及增量。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发展提出包括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在对外公开信息平台上线福建省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政策宣传、产品查询、缴费查询、税收优惠测算、投诉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个人养老金开户银行要丰富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结合销售适当性管理要求开展消费者“画像”,根据参与者风险偏好和所处生命周期提供差异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定,合理降低代理手续费率;鼓励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围绕个人养老金售前、售中、售后环节优化机制,赋予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特殊标识或设计个人养老金账户入金犹豫期,为参与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加强对默认投资产品组合制度的研究,盘活已缴存未投资的“沉淀”资金,激发参与人继续缴费意愿。

  《意见》还提到,支持辖区有实力、有意愿的金融机构主体申报辖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资格;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积极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投保简便、缴费灵活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实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商业养老金覆盖人数和缴费金额逐年正增长;在取得其他相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向金融监管总局争取养老储蓄、养老理财等养老金融试点落地福建等。

  补齐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短板方面包括优化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符合养老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加大对养老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提供“陪伴式”金融服务,增强对福建省养老产业的直接投资支持等方面。

  具体包括联合福建省发改委、民政厅等部门研究确定优先支持的符合福建省养老产业规划的养老产业/企业白名单;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争取将养老产业贷款纳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对象,助力解决养老产业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问题;鼓励银行业机构强化经营特色,整合自身信贷、投行、资管等领域资源,有条件的银行可以成立专业部门或专业机构;各银行业机构养老产业信贷规模增速原则上应不低于全年信贷总体增速;依法合规增强对闽台养老服务合作项目的信贷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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