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IM体育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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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90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4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474.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5%;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全面复苏,前期影响公司医疗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逐渐消除,相关市场环境稳定向好,随着公司新建院区投用和新业务开展,有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带动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2.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末增加39.85%,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子公司本报告期应收医保结算款增加影响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末增加151.2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预付日常经营费用增加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30.3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影响所致;

  5.固定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40.49%,在建工程较上年度末减少96.3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建医疗院区投用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末增加32.5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和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项增加影响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度末减少17,655.3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减少影响所致;

  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8.92%,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子公司本报告期新建医疗院区投用和新业务开展,经营成本增加影响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51.0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计提房产税增加影响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8.3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理财收益减少影响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3%,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8.07%,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子公司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大幅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65.4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2022年度本公司出售子公司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有限公司,截至报表日,交易未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子公司资产组划为持有待售,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上年同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76,682,639.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19,143,345.04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2,460,705.47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2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产业整合、经营发展需要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所处阶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并保证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对于医疗服务业务集中资源、乘势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表示认同。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曹建安、王志峰、李凯、廖勇、赵璐。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建安先生主持。

  一、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三、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均充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或事项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同意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股份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的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的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的股份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史今董事长主持。

  一、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76,682,639.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19,143,345.04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2,460,705.47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支出,同时保证公司后续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并保证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对于医疗服务业务集中资源、乘势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表示认同。

  三、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合理、合法、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资金活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公司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今后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各项内部控制。

  八、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对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和奖励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和年度绩效考评,同意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规定兑现薪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年度绩效的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同意依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资报酬及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规定发放薪酬。

  十、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投资额度1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一、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三、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股份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授予股份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591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2,507,367股限制性股票;此外,公司自2021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部分人员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17,7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回购股份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应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超期未授予的剩余192,712股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75,927,350股变更为2,260,809,518股。

  2、原章程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75,927,350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60,809,518股。

  3、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275,927,3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75,927,35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260,809,51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60,809,518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十六、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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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太路737号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北院区保障楼5层会议室。

  1、提案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西太路777号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保障楼三层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①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1、如对上述审议事项不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投资额度1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以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和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外,预计会存在一定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IM体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和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选择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和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专业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公司和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根据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状况,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和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60人,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至2021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7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中审亚太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7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中审亚太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度末IM体育,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锋革,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有航,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签署和复核的挂牌公司1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于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8份;2020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

  中审亚太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计划编制、重要审计程序执行、审计过程中与各方沟通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中亦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水平,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中审亚太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赞同的独立意见:经了解和核查,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并能够积极帮助公司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董事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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